我单位公共服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公共服务清单(2019年本)》即行废止。
2.公共服务指南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公共服务清单目录
(2021年本)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1 |
合肥市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 |
合肥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
2 |
全市希望学校、困难学生资助监督和指导 |
合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
3 |
“12355”青少年服务台 |
团市委权益部、市公检法司、市教育局等单位 |
4 |
青少年法治宣传 |
团市委权益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
5 |
开设流动团校 |
合肥市团校 |
6 |
青年职工技能培训 |
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7 |
青少年兴趣与特长培训 |
合肥市少年宫教育活动部 |
8 |
“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 |
合肥市少年宫少先队工作部 |
9 |
组建合肥市少儿合唱团 |
合肥市少儿活动中心 |
10 |
梦创天使计划 |
团市委青发部、市人才办、市财政局等单位 |
11 |
青年志愿者行动培训指导 |
团市委志工部 |
12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团市委学校部 |
13 |
组织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 |
团市委宣传部 |
附件2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公共服务指南
1.合肥市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青年文明号工作,引导和激励全市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提高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和创新创效能力,加快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根据《合肥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每年度开展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三、服务对象
已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的服务行业的青年集体和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等。
四、申报条件(以往年合肥市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为例)
在认真执行《合肥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合肥市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实施细则》基本评选标准的同时,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条件:
(一)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的负责人担任号长。
(二)开展创建活动的时间达一年以上,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原则上为上一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集体。
(三)从业人员均能优质服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岗位能手。
(四)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取得显著成效或突出效益,并在本单位或所属行业系统中居于先进水平;积极参与团的各项重点工作,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五)创建期间没有一例违规、违纪和被投诉现象。
五、申报材料
《合肥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表》,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合肥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以往年合肥市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为例)
1.报备: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采取先报备,后参评的方式。如:201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采取评选表彰2019年度集体与创建报备2020年度集体结合进行的方式。申报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原则上必须是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报备集体。
2.申报:评选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由基层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从创建满一年的报备集体中择优推荐。各创建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身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市级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551-63537575)等,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自行公示。各主管部门团委在认真审核后申报提交。
3.审核:各基层团委在指定时间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4.命名:团市委将会同各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进行检查,对符合标准的申报集体进行命名。
七、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A座8层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353757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3537566(团市委办公室)
2.全市希望学校、困难学生资助、监督和指导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2021年,结合乡村振兴主旋律,为吸引优秀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从而拉动家乡经济发展、振兴最美乡村,团市委、市青基会决定,开展2021年大学生兴乡活动,针对入学、在校、毕业等不同学习阶段,围绕圆梦助学、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提供“4个一”浸入式配套服务。
二、承办机构
团市委青发部、团市委学校部、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服务对象
合肥籍本科学生
四、申报条件
合肥籍2021年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孤儿、单亲或家庭遭受意外灾害以及一本院校录取的优秀困难大学新生优先考虑),免交学费的和已经享受地方政府资助的不在资助范围之内,不重复资助;C9院校生。
五、申报材料
助学:1.助学基金申请表;2.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9院校学生活动:1.学生证;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一)各级团组织将审核确认后的拟资助人员登记表统一报市青基会;市青基会按照比例进行定额后由各级团组织上报助学金申请表,青基会将安排人员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入户抽查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助名额。
(二)各级团组织认真摸排C9院校在校生,与学生本人充分沟通后上报人员名单。
(三)申报资助的名单经青发部、学校部、青基会核定、确定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于8月下旬举办仪式。
七、服务时限
根据年度活动方案确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A座8层青基会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353757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3537566(团市委办公室)
3.“12355”青少年服务台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中青发〔2020〕7号):围绕“倾听心声、维护权益,专业服务、关爱成长”,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工作部署,提升法律、心理核心服务功能,回应青少年亟待解决的成长烦恼和发展难题;坚持省域统筹、地市为主,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事业化发展,打造便捷、可靠、青少年信赖的专业服务平台。建设目标:线上线下有效联动,强化核心功能和品牌优势,打造青少年身边便捷可及的服务窗口。稳定联系专家队伍、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等,建设为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提供社会支持的服务枢纽。
2.《关于开展12355青少年服务台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的通知》(皖青办〔2010〕39号):省、市两级团组织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分别组建12355服务台志愿者专家报告团,前往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参加宣讲和服务的专家均为志愿者。组织者不得向参加活动的青少年收取费用。
二、承办机构
团市委权益部
三、服务对象
全市青少年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咨询:全市青少年通过12355电话热线、合肥市12355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咨询各类问题。
2.解答:由12355服务台值班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进行解答。
3.转介:对于困难问题的求助,根据工作流程,转介党政职能部门或团内其他部门妥善解决。
4.报告:对于权益侵害个案, 及时报告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必要时联动社工力量开展关爱帮扶。
七、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潜山路与长江西路交叉口东北角原34中主楼5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12355-2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3537572(团市委权益部)
4.青少年法治宣传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权益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制定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逐步构建青少年法律服务体系。
二、承办机构
团市委权益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三、服务对象
全市青少年
四、申报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咨询:需要法律援助的青少年可前往“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如普法基层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的团市委宣传点进行咨询。
2.宣传:团市委通过在社区、学校、广场不定期开设法治宣传点,建立法治宣传栏、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各类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七、服务时限
活动现场即时答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A座8楼团市委权益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3537572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3537566(团市委办公室)
5.开设流动团校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关于市团校在基层团委中开设“流动团校”的通知》(合青〔2004〕30号):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学习型城市的指示精神及团市委2004年关于团干部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增强团内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我市基层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市团校将成立师资库,在基层团委中开设“流动团校”,满足不同层次的青年和团干部的需求。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团校
三、服务对象
全市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办班采取委托办学和联合办学两种形式,基层团委可以委托市团校联合举办团干部培训班,学员由委托单位组织,具体课程可在培训备选课程中选择,也可以根据委托单位要求设置。市团校具体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但委托单位需提前十天与市团校联系,以便落实协调有关事宜。
七、办理时限
由委托单位与市团校具体协商确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市团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班所有支出费用全部由委托单位自行支付。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A座0815室(合肥市团校)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551—63537580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团市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3537566
6.青年职工技能培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及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政〔2014〕124号),激励青年技术工人立足本职,钻研技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全力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团市委决定委托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举办青年职工技能培训班。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全市青年技术工人
四、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特殊工种操作证培训:
报名条件: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提交材料:一寸照片5张;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证明(无高血压、无色盲)。
(二)中级工培训:
报名条件:18周岁以上,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年以上,身体健康。
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2寸同底照片5张。
(三)高级工培训:
报名条件:取得本工种中级资格证书4年以上者;相同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
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2寸同底照片5张;中级工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技师培训:
报名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上,并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上,本工种连续工龄15年以上者(需单位开具证明)。
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高级工证书复印件;2寸同底照片5张;没有高级工证书的学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15年以上工龄证明。
(五)高级技师培训:
报名条件:技师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工种一年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本工种工作。
提交材料:二寸照片5张;身份证复印件;技师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先上缴审核后返还);是研究生学历的,交复印件;是副教授的交副教授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五、服务流程
各类学员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进行咨询并报名,也可到现场报名、缴费并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参加培训。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由人社部门颁发国家统一资格证书。
六、办理时间
一般年度安排分为春季班和秋季班,超过20人以上同专业同等级集体报名可以随时安排培训;授课时间一般均在晚间或周六日进行,技师班或高级技师培训时间均为两个月左右,高级工或中级工培训时间一个月。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操作证学员收费380元;中级工或高级工培训均收费580元;技师培训收费1880元;高级技师培训收费4200元。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阜阳路32号(阜阳路与寿春路四岔路口东南角共青团人才市场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2652477、13956935388、1385511974、62647305(市青创中心技能培训部)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2647221
7.青少年兴趣与特长培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国家教育委员会、文化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颁发《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教基[1995]14号)第三条规定:校外教育机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少年儿童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知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动手动脑、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属青少年宫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团属青少年宫包括各级共青团组织管理的青少年宫、 少年宫、 青少年活动中心、 青少年活动营地、 青年宫 (青年之家)等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专属场所, 是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教育的重要阵地, 是青少年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的学校,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场所, 是专门面向青少年提供实践教育和社会教育活动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直接服务青少年的工作平台。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少年宫
三、服务对象
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实行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
四、申请条件
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五、申报材料
来学习的青少年一般不需提供材料(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需提供安康码绿码等疫情防控资料)。
对于特殊困难家庭的青少年,合肥市少年宫给予减免适当学费时,需要提供低保证、残疾证或居委会开据的其他特殊困难证明。
六、服务流程
到合肥市少年宫报名窗口查阅《招生简章》及总课表→选择学员所要学习的专业项目或活动项目→报名处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表→持报名表至财务部交费→持报名表和交费发票到教育活动部打印学员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教室上课或参加活动→每学期12次课上完结束本期学习和活动。
七、办理时限
每年分春季、暑期、秋季三个学期,每个学期上课12次课。其中:
1.春季学期,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底至次年2月底,春节放假;上课时间一般为2月底至6月初。
2.暑期学期,报名时间为每年的5月底到7月初;上课时间为7月初至8月底。
3.秋季学期,报名时间为8月底至9月初;上课时间为9月初至次年1月初。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不同专业项目和上课时间,除特殊专业课程外,每学期为480元。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芜湖路70号(合肥市少年宫教育活动部)
服务时间:周三至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一周二休息)
咨询电话:0551-62887000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2861167--8206
8.“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是1987年由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妇联儿童部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发起的一项全国性校外教育活动。
“双有”活动的主题是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宗旨和目标是“一切为了孩子”,鼓励全体少年儿童共同参与,在活动策划、活动形式和实施方法等活动的具体操作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少年儿童,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在活动中培养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健康快乐地成长。
“双有”活动是对少年儿童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是适合当代少年儿童特点,推进他们学习、实践、成材的生动活泼的有效形式;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活动载体。它立意深远、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时代感强;同时又蕴含丰富的教育因素,内容和形势既源于少年儿童的实际生活,又高于实际生活,在给予校外教育阵地开展校外活动启示的同时,能够引起全国上下的联动和呼应,从而推动全国少年儿童校外活动的发展,成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活动载体。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少年宫
合肥市“双有”活动组委会
三、服务对象
合肥市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等有关单位
四、申请条件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情况际选择性参加一些项目的活动提供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等校外教育机构等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性参加一些项目,向合肥市“双有”活动组委会提供总结材料作为申报全国“双有”活动的依据。
六、服务流程
全国“双有”活动组委会下发全国活动文件→合肥市少年宫接到文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在合肥开展的活动→合肥市少年宫以合肥市“双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发文件到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等有关单位→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实施一些活动子项目→对各单位的活动进行汇总→将合肥市全年的活动上报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七、服务时限
依据全国“双有”活动组委会时间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芜湖路70号(合肥市“双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合肥市少年宫少先队工作部)
服务时间:周三至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一周二休息)
咨询电话:0551-62887000 13305605690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2861167--8206
9.组建合肥市少儿合唱团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为丰富我市少年儿童的课外艺术文化生活,给更多爱好合唱的孩子实现梦想的机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和团市委的积极指导下,在市少儿活动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2013年初成立了合肥市小百灵少儿合唱团。该团是全市爱好合唱的孩子实现梦想的一支纯公益性的少儿艺术团体,以歌唱为载体,用舞台表演的形式,培养少年儿童在合唱艺术方面的基本技能和审美情趣,激发他们潜在的艺术素养和表现力。对提高我市少年儿童音乐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少年儿童相互交流和学习提供了良好平台。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少儿活动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全市热爱合唱适龄儿童、青少年
四、申报条件
年龄要求在7周岁以上;热爱合唱和表演;会识五线谱。
五、申报材料
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合肥市下百灵少儿合唱团遴选报名表》;自备歌曲一首。
六、服务流程
(一)通过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新信息。
(二)在合肥市少儿活动中心设立招新点,布置候考室及考场。
(三)申报人从网上下载报名表格带到现场进行审核。
(四)现场审核通过后,当场进行考试,并由评委进行打分。
(五)考试两天后,由老师对合格者进行电话通知并告知团员培训时间。
七、办理时限
具体时间请关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地铁A口合肥市少儿活动中心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2674981、15375220981(杨老师)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5862956
10.梦创天使计划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合肥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举荐实施方案(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合人才〔2018〕4号
二、承办机构
团市委
三、服务对象
近年来围绕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创业的青年创客。
四、申请条件
1.在合肥地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时间满一年(含一年)且不超过五年,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初创型小微企业。
2.申请人为企业主要创办(领办)人、主要股东或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含)。
3.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鼓励发展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颖的科技型企业。
4.实体和个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
5.在各类官方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在合肥地区落地的优先给予支持。
6.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的,不可重复申请。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不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授权书;
2.合肥市梦创天使计划贷款贴息申请表、贷款合同、利息通知单;
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服务流程
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七、办理时限
每年年中发布申报通知,第二年年中拨付资金。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A座8层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353757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团市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3537566
11.青年志愿者行动培训指导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合编〔2017〕28号)要求,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的工作职责包含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二、承办机构
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合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团干、志愿者骨干,青年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机关青年志愿者,企业青年志愿者,高校青年志愿者等。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组织青年志愿者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范例;志愿服务礼仪培训;志愿服务项目落地及运营;志愿服务急救快速处理;《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宣贯;志愿服务领域专家讲座。服务对象通过参加培训班接受服务。
七、办理时限
以实际培训周期为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服务对象培训学习期间不收取餐费、住宿费、培训费,其他费用由服务对象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A座8层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3537579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3537566(团市委办公室)
1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2003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就业创业。
西部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子项目,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5个专项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西部计划志愿者,高度重视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志愿者们在西部地区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贡献,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以志愿者为榜样,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
二、承办机构
无
三、服务对象
合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合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五、申报材料
截止日期前高校毕业生可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六、服务流程
根据安徽省项目办安排,统筹本市报名志愿者的选拔工作,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项目办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并做好沟通协调。
七、办理时限
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A座8层(团市委学校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3537573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3537566(团市委办公室)
13.组织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新时代“三农”工作,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科协联合开展2021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旨在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促进满足人民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承办机构
团市委宣传部、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服务对象
全市青少年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每年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确定集中示范点;
2.与集中示范点上级团委对接需求,确定捐赠款物和活动季度安排等;
3.集中示范活动当天,向当地群众发放青少年自护手册、防疫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组织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后期,根据活动季度安排,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自护教育等活动。
七、办理时限
根据工作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A座8层团市委宣传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工作时间可能有微调,以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51—63537577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51—63537566(团市委办公室)